买不起,租房难!住建部回应了
8月31日下午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,住建部围绕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介绍有关情况,并答记者问。
针对新市民特别是年轻人的住房困难这一问题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指出,新市民和青年人往往工作年限短,收入相对比较少,购房和付租金能力比较弱,根据有关调查显示,现在大城市有70%的新市民和青年人是租房住。租金付得起的区位比较远,区位比较好的租金又比较贵,这就成为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、租不好房的一个现实问题。
6月24日,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,这个意见坚持问题导向,主要是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。青年人有希望,城市才有未来,国家才有未来。所以,解决新市民、青年人住房问题,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,也是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,城市政府应该把“要我做”变为“我要做”,下决心下力气解决新市民、青年人住房问题。
第一,加快建立以公租房、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。这三类是不同的,首先是公租房,公租房主要是为了解决城镇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。目前,城镇户籍的低保、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,已经做到了应保尽保,基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。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还是要解决人口净流入的重点城市,主要是大中城市,特别是这些城市的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,我们现在正在抓紧推进。共有产权住房是由城市政府因地制宜,主要是帮助有一定经济实力,买不起房子的居民能够尽快改善居住条件。
第二,我们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住房保障政策和管理制度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:一是财税、金融、土地配套政策。二是关于准入、使用、退出、运营管理机制。
第三,建成了规模巨大的保障性住房。从1994年国务院决定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到2007年,全国共建设廉租房、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1000多万套。2008年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,全国累计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7800多万套,有2200多万困难群众取得了住房补贴,也就是说,帮助了2亿多困难群众实现了安居。
2021年的《政府工作报告》提出,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定位,稳地价、稳房价、稳预期。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,通过增加土地供应、安排专项资金、集中建设等办法,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,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,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,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。
制图:刘耘
来源:中国税务报新媒体、北京日报丨综合编辑
责任编辑:张越 (010)619300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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